中国公安对比特币的看法:非法属性与严打立场的明确表达

“中国公安对比特币持什么态度?” 这一问题的答案,藏在公安部历年侦破的案件通报、网安部门的普法解读中:公安机关始终明确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活动本质,将其视为各类犯罪的重要载体,通过持续严打相关违法犯罪、精准揭示风险陷阱,传递出 “零容忍” 的监管立场,更警示公众 —— 参与比特币相关活动不仅财产无保障,更可能触犯法律。

在法律定性层面,公安机关清晰界定:比特币相关业务绝非 “投资”,而是非法金融活动的温床。公安部网安局明确援引十部委通知强调,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相关交易炒作、增值服务等均属非法金融活动。这种定性并非抽象表述,而是基于比特币在犯罪中的实际角色 —— 无论是 Plus Token 平台以比特币为交易媒介的传销案(涉案 400 亿元、200 余万人参与),还是 YunSM 项目借比特币转账实施的集资诈骗(骗取 8 万人 2 千余万元),都印证了公安机关的判断:比特币因匿名性、跨境流通性,已成为诈骗、传销、洗钱等犯罪的 “工具货币”,其 “交易属性” 本质是违法犯罪的外衣。

在打击实践层面,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从源头摧毁比特币相关犯罪网络。针对以比特币为噱头的传销骗局,公安部曾跨国指挥抓捕 27 名主犯及 82 名骨干,彻底摧毁层级达 3000 余层的 Plus Token 平台,查扣数百万个涉案比特币;面对 “虚拟货币 + 线下交易” 的新型诈骗,天津警方精准打击跑分团伙,破解 “网恋诱导买币” 的骗局链条,抓获 4 名嫌疑人并追赃挽损;对于为虚拟货币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,公安机关同样追责到底,YunSM 项目的 APP 开发者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诉。这些案例共同构成公安机关的实践立场:无论犯罪形式如何翻新,只要涉及比特币相关违法犯罪,必依法严惩。

在风险提示层面,公安机关直指核心:参与比特币交易,等于主动踏入 “财产无保、追责无门” 的陷阱。天津警方在破获虚拟币骗局后明确警示,“以虚拟货币投资理财为诱饵的全是诈骗”;公安部网安局进一步拆解风险:参与交易不仅因民事行为无效导致亏损自担,若沦为犯罪帮凶(如为赚 “过卡费” 转移涉案资金),还可能触犯洗钱罪。这与此前 “老公做比特币输了 100 万” 案例中的困境形成呼应 —— 公安机关的提示早已明确:即便未直接参与犯罪,单纯交易比特币也无任何法律保护,平台跑路、资金冻结等损失只能自行承担。

值得警惕的是,公安机关特别提醒:境外平台、“点对点交易” 等规避监管的方式,同样无法逃脱法律追责。Plus Token 案中,犯罪团伙雇佣外籍人员包装 “国际平台”,仍被跨国抓捕;网安部门更明确,境外交易所向境内提供比特币服务属非法,参与者与从业者均需担责。这击碎了部分人 “境外交易更安全” 的幻想,彰显公安机关 “境内外一体化打击” 的决心。

综上,中国公安对比特币的看法清晰而坚定:其绝非合法投资标的,而是非法金融活动的工具与陷阱。严打相关犯罪、揭示交易风险,既是维护金融秩序的必然要求,也是保护公众财产的重要举措。对普通人而言,理解公安机关的立场,就应牢记:远离任何比特币相关交易与宣传,才是守护自身财产与法律安全的唯一选择。